证券日报网 >  信息披露

关于发布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——临时报告》的通知

时间:2023-05-05 00:00:00

深证上〔2023380

 

各市场参与人:

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本所对《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》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——临时报告》,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本所于20161216日发布的《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》(深证上〔2016941号)同时废止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——临时报告

2.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——临时报告》修订说明

 

 

深圳证券交易所

2023年5月5

版权所有 证券日报网 京ICP备17054264号

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,风险自负。

证券日报社电话:010-83251700 信披电话:010-83251842 网站传真:010-83251842 电子邮件:xmtzx@zqrb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