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证上〔2023〕318号
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》和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有关要求,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,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,本所修订了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,详见附件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4月29日前反馈,邮箱地址:gsbzjyj@szse.cn。
附件:1.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4月修订征求意见稿)
2.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4月修订征求意见稿)
3.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(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)
4.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(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)
深圳证券交易所
2023年4月14日